買賣房屋過程「小人+奧步」,賣家真的要當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買賣房屋過程「小人+奧步」,賣家真的要當心
新聞摘要
  • 買賣房屋過程「小人+奧步」,賣家真的要當心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新冠疫情持續發威,讓各行各業苦不堪言,尤其解封的時間因為疫情發展、疫苗接種緩慢,一延再延,許多社區不讓房屋仲介業者入內帶看,讓成交量低靡,也造成賣方的心裡恐慌,還沒有成交的案件,議價空間可談。已經成交的案件,賣方趕著交屋,避免真的封城時,無法點交,拿不到房屋尾款。
 
部份買方也抓準這種心態,點交房屋時刻意刁難賣方,「假屋況瑕疵之名,行減少價金之實」,賣方一來擔心尾款卡住,二來害怕疫情延宕,房價受到影響,讓買方有機會,見縫插針,減少價金。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長鄭文在分享案例指出,原本出租的套房,賣方也不曾住過,因為理財的關係,就委託房屋仲介公司出售,4月底疫情尚未大爆發,所以很順利的賣掉,約定2個月後點交,詎料,5月中疫情急轉直下,變成三級警戒,當流程完成,約好買賣雙方點交房屋時,買方在臨門一腳,主張屋況需要清潔後,才願意交屋,賣方也欣然接受,局部清潔後再交屋,誰知道,惡夢從此開始。
 
第二天,賣方清潔了房屋,買方改以物有瑕疵,沒有裝設天然瓦斯為由,拒不交屋,並且主張房屋現況說明書,有勾選天然瓦斯。因為,賣方從買屋到出售,一直出租給第三人,從來沒有住過這裡,但是,賣方也從善如流答應安裝給他,哪知道,這個社區是套房產品,沒有天然瓦斯的外管,所以買方要求減少價金150萬元。這個要求,等於將房屋總價打7.5折,為此,買賣雙方沒有共識,準備對簿公堂。經過幾番的存證信函及律師函的交鋒,一直沒有共識。還好,經過仲介公司不眠不休的介入調解,折讓部份價金後,雙方取得共識,順利點交。
 
鄭文在說,這也讓我回想起,多年前有一位買方,簽約後反悔不買,但是黑紙白字,實在找不到藉口,居然以檢舉人姿,向工務局舉報賣方陽台外推,後來,拿著該違章建築通知書,主張解除買賣契約,讓賣方咋舌,立即同意解除買賣契約的案例。他指出,冤家宜解不宜結,當買方無理取鬧時,退一步海闊天空,還是當頭棒喝給他教訓?答案應該都在每個人的心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