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一人一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持分土地,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一人一塊
新聞摘要
  • 持分土地,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一人一塊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長鄭文在表示,土地的共有型態,有持分共有,也有公同共有,不同的共有型態,對於未來的處分或是貸款,會有不同的法律效果,所以,共有物分割也成為另外一種方法。
 
當甲地由A、B、C三人共有時,無論是買賣、出租或是貸款可能都是一種麻煩,雖然土地法§34-1對於處分上有多數決的規定,但是如果能夠單獨所有,就更輕鬆自在,不用綁手綁腳了。
 
他指出,早期出資購買土地是一種顯學,多人按照出資比例登記持分比例,未來出售時獲利了結,是常見的購地方式。但是,如果沒有能即時出售獲利,日子久了可能就要考慮以出租的型態獲利,對於這種長期投資若是有不同的看法,例如租金的多寡或是承租方的行業別等,共有人有不同的見解,可能使計畫破滅,這時,共有人間也可以採用共有物分割的方式,脫離戰線另闢戰場。
 
也就是可以把甲地號透過土地分割為甲、乙、丙三筆土地,再將甲、乙、丙地號分配給A、B、C ,讓三人個自取得土地所有權,未來各自處分時也輕鬆自在,不會綁手綁腳。
 
當然,不是每一筆土地都能分割,例如耕地、法定空地……等就會有特別規定,甚至無法申請。另外,如果分割後面積,和原來持分面積相等,也不會有土地增值稅的產生,可以放心申請。如果分割後產生面積的增減,因為有價金的找補,所以,屆時會有土地增值稅甚至房地合一稅的產生要特別注意。
 
值得一提,如果共有人之間還是無法達成協議,也可以參考民法§823.§824請求原物分割或是變價分割,只是會多出一筆法院的裁判費用及冗長的法院流程,勞財傷民。
 
共有的關係有來自買賣、贈與或是繼承……為了避免未來因為繼承發生,衍生更多的共有人,使共有關係更複雜,共有物分割,是結束共有關係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