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已於2021年8月修正實施,民眾免拆門窗即可點交,避免治安死角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已於2021年8月修正實施,民眾免拆門窗即可點交,避免治安死角
新聞摘要
  • 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已於2021年8月修正實施,民眾免拆門窗即可點交,避免治安死角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桃園航空城計畫於2020年11月完成全區土地公告徵收,優先搬遷區的地上物於2021年5月辦理區段徵收公告,其他搬遷區的地上物也在7月15日至8月13日期間辦理其他搬遷區地上物的公告,優先搬遷區範圍之地上物已進入自動拆除之階段,後續將由本局航空城工程處接續進場施作區段徵收基礎工程。
 
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第6-1條新增騰空點交新規定,條例未修正前民眾自動拆除建物需將建築物屋頂、樓地板及門窗拆除至不能居住使用,惟航空城計畫為落實民眾先建後遷之原則,整體搬遷期程除規劃優先搬遷區外,另提出自願優先搬遷優惠方案供民眾選擇,為配合較長時間之自動拆遷期程及建築物自拆後之管理問題,鄭市長指示需妥善規劃,避免造成治安死角,經市府工務局與地政局多次研商修正建物自拆方式,爾後桃園市公共工程徵收地上建物只要騰空點交即可,不需將屋頂、樓地板及門窗拆除。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表示,騰空點交之方式有兩種,一種為民眾自行清空建築物內之全部物品,第二種為自行將建築物全部拆遷完竣,且安全無虞,前面兩種方式皆需配合斷水、斷電、斷瓦斯及將戶籍遷出並檢附相關照片。為避免不肖人士擅闖屋內,造成治安死角,影響周圍未搬離民眾的安全,選擇第一種方式自行清空建築物內全部物品的民眾,不拆除門窗;另民眾無法在騰空點交期限內完成搬遷,在不影響工程施工期程條件下,經需地機關依個案實際認定同意後,得核定展延,以一次,三個月為限。
 
市府推動航空城計畫,秉持「先建後遷、就近安置」原則,妥善推動居民、工廠、學校、宗教、農業、社福機構等各種安置計畫,並以耐心、決心、細心、貼心、暖心,五「心」級的服務,最大化保障民眾權益。航空城計畫已進入實質開發階段,區段徵收工程分10分區,其中5分區已決標、另外5分區持續辦理招標中,未來航空城計畫完成後,不僅可擴大機場服務能量、提高國家競爭力,也能透過引進高產值產業帶動地方發展,更能發展桃園成為智慧城市,使桃園航空城成為桃園、中壢之外新的都市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