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標購法拍屋,請於規定期限內申報契稅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提醒注意!標購法拍屋,請於規定期限內申報契稅
新聞摘要
  • 民眾向法院標購房屋,也是買賣行為的一種,拍定人應於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徐先生向法院標購法拍屋,詢問稅務局是否須要申報繳納契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法院標購房屋,也是買賣行為的一種,拍定人應於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報契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契稅者,每超過3天,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新台幣1萬5,000元,請民眾注意申報期限,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