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市政藝心」違反公交法,處10萬元罰鍰
新聞摘要
  • 新竹市「市政藝心」違反公交法,處10萬元罰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4年10月29日第1199次委員會議通過,永勗建設有限公司(下稱永勗公司)於「市政藝心」建案廣告將陽台、花台、屋簷位置標示為停車或室內空間,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處永勗公司新台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1樓至5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所示虛線外部分原屬陽台或花台,頂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所示虛線外部分原屬屋簷,惟1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該空間規劃為停車空間,2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該空間規劃為廚房及客廳,3樓、4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該空間規劃為衛浴,5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該空間規劃為臥室,頂樓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將該空間規劃為多功能室。
 
據新竹市政府表示,倘如永勗公司廣告之平面傢俱配置參考圖所示使用,涉有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並涉及違章建築行為。是案關廣告內容除與核准平面圖不符外,亦足以使消費者誤認該等位置為合法之室內空間,可比照規劃使用,其表示內容與實際之差異,有引起一般消費大眾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將導致市場競爭秩序失去其原有之機能,使守法之競爭同業蒙受失去顧客之損害,而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