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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交易2016年以後取得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土地,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應於房屋、土地交易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
房地稅務個人交易2016年以後取得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土地,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應於房屋、土地交易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日...
房地稅務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過半數之被投資公司股權,且該被投資公司股權價值半數以上為我國境內不動產所組成者,視同房屋、土地交易,應課徵房地合一稅。財政...
房地稅務個人重購自住房地,無論是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兩者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內且符合自住房地規定,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8規...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在台無戶籍的外籍人士,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供自住的房地,是否可以適用所得稅法規定自住房地的租稅優...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規定:「第4條之4規定之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或損失之計算,其為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之成交...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個人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2021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之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個人銷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取得之房屋...
房地稅務高雄陳小姐原於新北市工作,在2021年1月購置新北市房地居住,因公司調派至高雄市,須離開原工作地而於2023年5月出售該房地,可否適用調職因...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所收取個人給付的佣金或服務費,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的執行業務所得,應計入收取年度的...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且於2021年7月1日以後出售購入之房屋、土地(俗稱二手屋),而非興建房屋完成後第1...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個人交易房屋土地同時符合下列3個要件者,得在按同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計算之課...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規定,個人租賃所得以出租財產全年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並依實際所收租金...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接獲轄內某公司會計來電詢問,其公司向甲君承租房屋一棟做為門市使用,惟甲君於2022年度中因病過世,繼承人就遺產分配尚未達成協...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重購屬新制房地合一稅之自住房地,無論是『先賣後買』或是『先買後賣』,只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之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機關或團體向個人承租房屋給付租金,扣繳義務人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扣繳稅款及辦理扣(免)繳憑...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個人交易自住的房屋、土地,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居間仲介不動產買賣獲取佣金或酬勞金,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應據實報繳綜合所得稅。 &...
房地稅務李先生來電詢問:2022年1至8月租屋自住,9月貸款購買新屋自住,申報202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同時列報房屋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之列舉...
房地稅務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接獲民眾詢問,自己將其自有房屋無償借與朋友作住家使用,並未收取租金,為什麼仍被國稅局計算租賃收入? 該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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