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義芳表示,市府擔任都更案實施者後,不但可獲取實施者簽約金稍作財務彌補,並可推動流程的快速進展。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翁義芳表示,市府擔任都更案實施者後,不但可獲取實施者簽約金稍作財務彌補,並可推動流程的快速進展。
新聞摘要
  • 經過兩個多月包括完成公聽會召開,初步蒐集資料尚有12戶持不同意態度。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新竹火車站後站都更案實施者由台鐵局轉換給新竹市政府後,各項作業積極推行,新竹市府都發處加班走訪67戶權益人宣達都更開發效益,經過2個多月包括完成公聽會召開,初步蒐集資料尚有12戶持不同意態度,都發處長翁義芳以台北文林苑都更案經驗表示若涉單一地號權屬,將傾向排除劃定的方向推動,近日將再召開說明會說明參與都更與排除在外之優劣,都更第1期開發招商作業將在年底展開。

都發處2012年8月14日在市務會議工作週報上提出南大路156號由國有財產局管理之廢棄眷舍,經下竹里長任福居協助確認已列新竹火車站後站都更更新單元F1-2範圍內,因長時間無人居住衍生環境衛生問題,而由該里提報區公所辦理環境髒亂點綠美化工作;都發處說明市府在此都更案投資報酬展望,寄望能在順利招商開發後,耳目一新,尤其在93年借支台鐵局宿舍拆遷補償2.69億元、迄今本金含孳息達3億元之償還方式,能隨著開發效益顯現,取得同比例之回饋數字。

這筆市府代墊台鐵後站都更土地開發作業基金2.69億元,2004年與台鐵簽訂5年合作契約,2008年再展延5年,從最初借貸2.69億元,增貸停車場闢設經費以及每年利息支出,迄今累計超過3億元,在未進入實質都更招商開發案前,市府及市議會曾共識決議爭取中央採土地作價方式,由市府按比例分配開發土地面積,以儘速彌補逐年利息支出之財務缺口,然國有財產局在研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事宜議案時,以無土地作價前例可循不予認可,乃至市府仍陷此基金之自償率不佳,屢遭審計單位督飭。

翁義芳表示,2012年5月自台鐵局換手由市府擔任都更案實施者後,不但可獲取實施者簽約金稍作財務彌補,並可推動流程的快速進展,為全案帶入新境界,完成公聽會召開,蒐集全數67戶權益人意向,模擬不同意權益人排除劃定的方案等,積極作業當中,都發處同仁白天辦公,晚上還走訪權益人宣導都更效益,期能取得各種意見聲音的最大共識,劃定實施範圍後,即刻展開實質招商開發作業。

翁處長說明第1期開發將興建3棟18層樓之新穎建築,逐步打造金融、辦公、商務、會展、觀光飯店、百貨、餐飲與文化的「新竹都會時尚中心」,連同國道客運轉運站的轉移興建,帶動都更案效益快速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