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可能因4種主要理由而調高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房屋稅可能因4種主要理由而調高
新聞摘要
  • 課稅月數不同、地段率等級變更、稅率變動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目前進入繳納房屋稅期間,部份民眾發現要繳得房屋稅比往年高,稅務機關人士表示,4種主要原因可能讓今年房屋稅較去年增加。

稅務機關人士指出,房屋稅的課稅期間為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所以2013年的課稅期間是從2012年7月1日算起,到2013年6月30日為止。房屋稅會調高可能基於:
 
1.納稅人如果在2012年4月1日買入中古屋或新建房屋完工,則2013年房屋稅繳款書上的課稅月數為12個月(課稅期間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與2012年課稅月數為3個月(2012年4月至2012年6月)不同,應納稅額自然較去年增加。
 
2.如房屋於2012年7月以後由住家變更為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使用,因適用的稅率(營業用稅率3%、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較住家用稅率1.2%高,則2013年的房屋稅(含非住家用)會比2012年(全部為住家用)增加。
 
3.經房屋稅籍清查發現房屋有增改建之情形者,均併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4.經房屋稅籍清查發現原適用地段率與當地縣市房屋路段等級不符者,即予以更正(部分調升、部分調降),有調升者房屋稅也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