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台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公告於1月22日至2月26日受理申請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2016年度「台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公告於1月22日至2月26日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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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台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基河三期國宅公告於1月22日至2月26日受理申請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使中繼國宅在空置期間能充分利用及減輕青年家庭之住房負擔,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2016年1月22日起至2月26日開放基河三期中繼出租國宅供民眾申請短期租住(最長期限三年)。
 
都市發展局表示,基河三期中繼出租國宅(南港區重陽路199巷24號、26號附近)本次受理市民申請短期出租,共計71戶,凡設籍台北市之市民且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提出申請:1.申請者年齡在20歲以上至45歲以下(未滿46歲);2.申請人為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育有子女(未滿20歲之子女);3.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4. 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最近1年度之標準為新台幣144萬元以下)。經完成申請戶資格審查後,統一通知合格申請戶公開抽籤排序配租,超過配租戶數者,依序列入候補等候承租。
 
基河三期中繼出租國宅鄰近南港火車站、捷運站及河濱綠地,有托兒所、學校及老人服務中心,交通便利生活機能佳,其租金較南港地區同坪數出租住宅便宜許多,望能減輕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之「住宅負擔」。
 
有意申請之民眾可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下載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書,或親至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索取,並於受理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併應附文件郵寄至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都市發展局再次強調,有意願且符合資格的民眾,請儘早申請,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