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99年度住宅補貼」即日起至8月13日受理申請

【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內政部「99年度住宅補貼」,申請受理期間自99年7月5日至98年8月13日止,欲申辦市民請從速。「99年度住宅補貼」計畫台中市辦理戶數為:租金補貼1,395戶,購屋貸款戶數581戶,修繕貸款戶數234戶。

本方案補貼方式有三種:

(1)租金補貼:對象為無自有住宅之家庭,有租賃住宅事實者,政府按月補貼租金最高3600元整,補貼期間為12個月。

(2)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象為無自有住宅之家庭或「2年內購屋,已辦理其他住宅貸款者」,優惠貸款的額度最高220萬元整,償還年限最長20年。

(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對象為僅擁有1戶逾10年之住宅亟待修繕之家庭,優惠貸款的額度最高80萬元整,償還年限最長15年。

民眾申辦以上補貼需設籍於台中市,且其家庭年收入需在新台幣102萬元整以下,請在受理期間向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提出申請,申請表可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或請至台中市府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