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會談,改變吳揆對「雨遮」的認定,苦了百姓

一場會談,改變吳揆對「雨遮」的認定,苦了百姓

【MyGoNews主筆室/方暮晨】一般大家都知道,房屋的公共設施比率約在30%,這些公共設施包含俗稱的「大公」、「小公」,最近被大家廣泛討論的「建築物屋簷、雨遮是否納入地籍測量、計算房屋權狀坪數」。因為行政院長吳敦義的政策反覆,讓這個原本對全民百姓有益的政策,又可能轉彎成對於建商有利。

為了防止建商利用雨遮將坪數灌水,內政部研擬推動「不列入房屋權狀登記」的新制度,但新制上路才3個月,就出現急轉彎,行政院長吳敦義在2010年7月21日與建商會談後,立刻指示內政部,開放雨遮登記,吳敦義25日說:「合理的雨遮應該是可以被接受的。」這裡所謂的「合理」雨遮,指的是「長條型的雨遮或是像露台的雨遮,」

因為吳敦義院長的「指示」,所以,內政部長江宜樺「順從」的表示,關於屋簷、雨遮的測量登記方式,將在3個月內找出可行的折衷方案。 江宜樺說,去年9月8日,監察院通過對內政部糾正,認為內政部對建商將屋簷或雨遮等附屬建物灌入坪數計算,增加消費者負擔,有怠惰修法的疏失,內政部當時就著手法令修正事宜。
 


同意「屋簷、雨遮登記坪數」主張者認為「有物就有權,有權就該登記」;反對者則說,「列入所有權登記,造成建商大量灌入虛坪,衍生糾紛。」江宜樺透露,內政部地政司過去半年來邀請地政學者、消保團體、營建業者等開會,「除建開公會外,與會者都主張屋簷、雨遮不應列入地籍測量登記。」為了吳敦義的政策轉彎,江宜樺表示,他承諾在3個月內邀集學者專家研議,針對屋簷、雨遮測量登記標準訂出合理規範,或擬訂一定比例,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一個政策的訂定背後有很多時空背景,台灣在做這樣的政策同時,應該看看國外對於這樣的規定是什麼?如果吳敦義與少數建商會談之後,就能接受建商陳情而做政策轉彎,那麼,如果民間團體也要求會見吳敦義,強力主張「建築物屋簷、雨遮不應納入地籍測量、計算房屋權狀坪數」,那麼政策是否又要再轉彎一次?

吳敦義院長應該先了解一下,什麼叫做「雨遮」,這個建築的設計,是對於少數建商有利?還是對所有購房者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