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注意!公同共有之房屋或土地申請分單繳納,對於未繳納稅捐仍負連帶責任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https://p.mygonews.com/upload_newsPhoto/f/9/6/4/f1436c229db4553e6cf91c4f4d78f8ef.jpg)
- 提醒注意!公同共有之房屋或土地申請分單繳納,對於未繳納稅捐仍負連帶責任
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繼承而取得房屋或土地,雖然未至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依法由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如未設管理人,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各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捐負連帶責任,即使向稅務局申請分單繳納房屋稅或地價稅,連帶責任並不因分單繳納而免除。所以雖已繳納分單稅額,對於剩餘未繳納之欠稅,因屬連帶債務,仍有可能遭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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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供數位櫃檯網站申辦案件、線上聲明登錄及申辦地籍異動即時通等多項線上服務,民眾若能善加利用,不用申請印鑑證明,也可以辦理過戶登記。
當名下的多筆土地要出售時,買賣總價、付款方式、點交時間......都是重點,但是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買賣契約書(私契)該分成幾份,成為節稅的必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