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定空地經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且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可減免地價稅
又財政部於2020年1月21日發布釋令,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於核發使用執照後,才經地方政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且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符合上述要件的民眾,請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者,即可自當年度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次年適用。
MyGoNews電子報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請先勾選下列內容後,輸入e-mail帳號按送出
即可立即訂閱。
訂戶需加訂或退訂勾選內容,請直接輸入e-mail帳號
按查詢,即能查看訂閱清單及做訂閱更動。
確保您可以收到電子報,請將service@mailmygo.com加入您的通訊錄(或安全寄件者)中。
請選擇您要訂閱的電子報 全部選擇
簡體     繁體
歡迎訂閱MyGoNews免費電子報
0項
您訂閱的電子報
語言:
善用345對抗543,青年首購是主流,很多都是父母親贊助自備款助小孩一臂之力,讓小孩子成家,如何讓市場回歸正軌,投資客無利可圖,是政府部門應該有的配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