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除,務必提出申請才能停止課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房屋拆除後,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拆除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分處申請註銷房屋稅籍,停止課徵房屋稅。以王先生為例,於2021年9月拆除房屋完畢後提出申請並經稅捐稽徵處房屋所轄分處核准,則王先生自2021年9月起即註銷房屋稅籍停止課徵房屋稅。
該處特別提醒,為確保巿民朋友的納稅權益,若房屋有拆除情形,務必提出申請(可跨分處申請)。建議您可以網路代替馬路,利用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網站直接申辦,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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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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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法申請民宿登記,空客房數量在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且自行經營未雇用員工,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就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果抵繳遺產稅非全體同意,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2/3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828條第3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