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房屋買賣糾紛層出不窮,「預售屋備查新制」2021年7月上路,行政院消保處近日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50個建案預售屋買賣契約進行專案查核,發現有22個建案部分查核項目違規,不合格率44%。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房屋買賣糾紛層出不窮,「預售屋備查新制」2021年7月上路,行政院消保處近日會同內政部地政司及各地方政府,針對全國50個建案預售屋買賣契約進行專案查核,發現有22個建案部分查核項目違規,不合格率44%,已要求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進行裁處,裁罰6-30萬元。
 
提醒購屋簽約前務必做到3大步驟,先至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接著逐點核對簽約內容是否與「備查契約」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相同。若遇簽約內容不合規定,應拒絕簽約,可向主管機關檢舉。
 
其中,常見之違規為交屋保留款不足房地總價百分之5或是個別磋商為不足房地總價百分之5,或將水、電、瓦斯管線費用全部轉嫁消費者,及未於使用執照核發後4個月內申辦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消費者未協助加蓋印章或出具證件辦理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建商任意解約,並請求高額違約金;未明確記載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日,以政府機關查察、新冠肺炎疫情或鄰房糾紛等非法定事由拖延完工日期;房地面積短小,建商不為找補,房地面積短差,限制消費者不得解除契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