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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營建署為落實全國國土計畫尊重原住民族傳統及部落參與規劃之精神,2022年4月起至7月前進原鄉部落,辦理北區、中區、南區、花蓮及台東共5梯次工作坊,邀請原住民族朋友瞭解國土計畫政策方向
營建署工作坊學員分組實際劃設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聚落範圍(圖/營建署)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營建署工作坊學員分組實際劃設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聚落範圍(圖/營建署)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營建署為落實全國國土計畫尊重原住民族傳統及部落參與規劃之精神,2022年4月起至7月前進原鄉部落,辦理北區、中區、南區、花蓮及台東共5梯次工作坊,邀請原住民族朋友瞭解國土計畫政策方向,後續能共同參與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讓國土功能分區劃設符合部落生活與發展需求,同時也能促進土地永續。
 
第一、二、三梯次工作坊已辦理完畢,後續2場教育訓練工作坊將分別在6月11、12日(花蓮梯次)及7月8、9日(中區梯次)辦理。現場參加的報名作業雖已截止,但歡迎有興趣參與族人或朋友,可以在各場次辦理時間,至營建署「推動原住民族土地空間規劃專區」及Facebook粉絲專頁,即時收看線上直播。
 
補助地方辦理部落調查及溝通作業,並走進原鄉辦理工作坊
 
營建署表示,在國土計畫制度下,原鄉地區可以依據部落實際發展情形,將既有建築用地及建物分布範圍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未來在該類國土功能分區分類下,可以申請作為住宅、零售設施、餐飲設施、農作產銷設施等與農村生活有關的土地使用型態。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為使原住民族土地之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更為完善,已於2021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部落環境基本調查及部落溝通作業,專案辦理原民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劃設作業,並設置部落駐地人員,詳盡調查部落內既有聚落範圍,並透過充分溝通及瞭解部落意見,使「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範圍更符合族人期待。
 
營建署強調,辦理原民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作業,需要部落、政府和專業規劃團隊共同參與,三者缺一不可,特經由工作坊的形式,帶領學員進入部落實地踏勘調查聚落範圍,並透過分組討論就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進行模擬試劃,以利國土規劃相關說明政策能更加明確與具體,也使民眾更容易瞭解。
 
原民部落溝通過程須充分落實
 
營建署最後強調,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國土計畫法規定,應該在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正式依據國土計畫法實施管制。為落實國土計畫尊重原住民族及實踐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精神,在國土計畫最後衝刺階段,營建署會持續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充分與族人溝通並蒐集部落意見,以期國土功能分區劃設成果可以符合族人需求,讓族人可以在世代生存土地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