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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度屏東縣地籍圖重測成果已於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在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公告
屏東縣2023年辦理重測地區計有11個段,合計12,159筆土地,總面積達1,996公頃(圖/屏東縣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屏東縣2023年辦理重測地區計有11個段,合計12,159筆土地,總面積達1,996公頃(圖/屏東縣政府)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23年度屏東縣地籍圖重測成果已於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在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公告,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例假日不休息),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私章等證明文件到場閱覽,現場將有服務人員詳細解說,亦可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網址:https://cris-nlsc.moi.gov.tw/)直接閱覽,請土地所有權人多加利用。
 
縣府地政處表示,2023年辦理重測地區計有屏東市清溪段、九如鄉九如段、新埤鄉南岸段與打鐵段、東港鎮東港段、高樹鄉高樹段與東振新段、春日鄉春日段及春日段一小段與春日段二小段、恆春鎮龍泉水段等11個段,合計12,159筆土地,總面積達1,996公頃,除因界址爭議土地暫緩公告重測結果外,其餘土地均已完成重測程序。
 
地政處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各地政事務所已以雙掛號寄送重測結果通知書,土地所有權人於收到通知書後如認為重測成果有錯誤,除未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聲請異議複丈,經複丈結果沒有錯誤,所繳納複丈費不予發還。如未於公告期間聲請異議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有錯誤並經更正者,公告期滿重測成果即屬確定,地政事務所將依法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另通知免費換領權狀事宜,屆時請土地所有權人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