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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家的陽台沒有登記,且建築主管機關核發的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上有寫著「陽台」兩個字,就可以來補辦陽台登記。
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示意圖(圖/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
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示意圖(圖/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為使房屋實際的狀況與權狀上的資料一致,內政部自1982年8月12日訂定「建物測量辦法」後,陽台才開始可以進行測量並辦理產權登記。如果您家的陽台沒有登記,且建築主管機關核發的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上有寫著「陽台」兩個字,就可以來補辦陽台登記。
 
如果您的竣工平面圖上未註記「陽台」兩個字,請先洽建築主管機關申請陽台補註記,再到地政事務所申辦陽台補登喔!但住在1樓的您要特別注意,房屋1樓的陽台通常是位於法律規定建築時應留設的空地上,這種情形會在陽台後方特別括弧註記為「陽台(法定空地)」或「陽台(計入法空)」,因不屬於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第1項第3款所規定的「陽台」,所以無法辦理登記。
 
新莊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圭宏表示,該所目前有陽台補登主動通知服務,若您的樓上樓下鄰居有到地政事務所補辦陽台登記,該所會主動清查並以公文通知可以補辦陽台登記的住戶,收到通知的您可以直接拿著公文到地政事務所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