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開先例的《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獲得臺南市議會三讀修正通過。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全國首開先例的《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獲得臺南市議會三讀修正通過。
新聞摘要
  • 後續歷史街區計畫的指認,將以獎勵或補助方式,引導民間歷史老屋進行改建或再利用。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全國首開先例的《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獲得台南市議會三讀修正通過。台南市政府表示,該法案不僅是升格直轄市後最重要的文化憲章,也是達成台南邁向「文化首都」最重要的法制配套,法規上路施行後,將成為公私部門在推動歷史街區保存及振興工作上須共同採行的依據。

依《條例》規定,後續歷史街區計畫的指認,將以獎勵或補助方式,引導民間歷史老屋進行改建或再利用,此舉將能有效填補原《文化資產保存法》「凍結式保存」修復保存思維的不足,達到「不損所有權、振興老屋街、保存故居雅舍」的作法,成為街區及老屋永續再生的觸媒,民眾也不必再擔心自身房屋被剝奪改建權力。

在作法上,後續文化局將輔以歷史街區計畫的完整擬定、重點區域的改建提點,再現出原躲藏於街區現狀的歷史文化價值,重新擦亮臺南的歷史風華,針對不合時宜的都市計畫或相關規定,也將能以此為契機進行檢視及建議,以作後續都市計畫檢討的參考。

文化局指出,歷史街區負載著地方重要集體記憶,卻或因年代不夠久遠、或因人事地景變遷迅速,長久以來都是被各級政府漠視的場域,造成許多歷史老屋破落凋零、歷史巷弄暗晦蒙塵,區內生活環境低下、年輕人出走,街區環境因而走向衰敗的宿命循環。

為此,台南市政府2011年責成文化局通盤檢視全國通用的中央法規,發現歷史街區確為既有機制的三不管地帶,因此量身打造規劃全國首創的文化首都前瞻政策,不僅將能據以更有效執行歷史街區及老屋的維護保存,也成為本市作為「文化首都」重要的宣示與印記。

文化局表示,以全面性的永續觀點經營歷史街區、在有限的資源裡達到實質振興的政策擬定,是市府對「文化首都」的最佳回應,也是市府文化政策的充分展現。文化局將在本條例公告實施後依規定儘速組成「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委員會」以及相關子法的訂定,讓全體市民儘速享有歷史街區政策所帶來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