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2012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係委託郵局於10月中旬陸續寄發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2012年度地價稅即將要開徵,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2012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繳款書係委託郵局於10月中旬陸續寄發,請納稅義務人務必依限在11月30日前繳納。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額是按申報地價計算,而申報地價是以縣政府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之公告地價為基礎,也就是土地所有權人依公告地價在上下20%的範圍內申報,如未申報地價者,則按公告地價80%作為其申報地價。

地價稅計算方式為:申報地價×稅率,因此,稅率也是重要因素之一,稅率依土地使用情形不同而分為一般稅率及特別稅率。一般用地的基本稅率為10‰,如土地所有權人在本縣之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則分別適用15‰至55‰稅率,累進起點地價是指本縣土地7公畝的平均地價;若私人土地依政府核定規劃作為工廠使用,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業者,經申請核准者可按優惠稅率10‰課徵地價稅;供作自用住宅使用的土地,符合規定者亦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

另外,經政府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土地,在保留期間也可以按優惠稅率6‰課徵地價稅。所謂「公共設施保留地」就是都市計畫規劃將來要做為道路、港埠、綠地、學校、及市場用地等公共設施預定用地,日後由政府徵收開發使用。土地一旦被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土地使用已受到限制,因此,政府將給予優惠,以減輕地價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