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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會開始嚴查公共工程品質
新聞摘要
  • 新竹縣「尖石鄉義興七鄰農路改善工程」經抽驗不合格,拆除144公尺擋土牆,另有18家承攬公共工程廠商因品質不良違反採購法情事,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名單。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為避免廠商低價搶標而行偷工減料,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及品質,工程會於2012年10月啓動『打擊貪腐蠹蟲 剷除偷工減料-行動專案』,針對全國公共工程混凝土材料進行全面性之鑽心抽驗,已有新竹縣「尖石鄉義興七鄰農路改善工程」經抽驗不合格,拆除144公尺擋土牆,另有18家承攬公共工程廠商因品質不良違反採購法情事,被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名單。
 
主委陳振川表示,工程材料之品質對於公共工程執行成敗影響甚大,材料品質不良的原因,牽涉範圍很廣,包含低價搶標、監造不實、實驗室管理、機關未予重視等問題,而這些都與貪腐有關。因此,為了根究材料品質貪腐問題,除需從廠商履約過程瞭解是否有偷工減料情事外,更應主動直擊現場,直接抽驗材料品質,以驗證材料強度是否符合規定,如有偷工減料情形,將要求打掉重做,以減少廠商僥倖心態,導正不良風氣,並讓機關及廠商有所警惕,進而重視材料品質管控,並能營造健康之工程環境。
 
『打擊貪腐蠹蟲 剷除偷工減料-行動專案』自10月迄今,已針對全國12個地方機關所屬24件工程進行混凝土鑽心強度之抽驗,其中發現2件不合格工程,新竹縣「尖石鄉義興七鄰農路改善工程」 已拆除重作144公尺擋土牆,金門縣「陽翟排水(1)上、下游排水改善」則強度略低於標準,依契約規定減價收受。另外,政府採購法為避免廠商於履約過程有偷工減料等情事,對於違法之廠商將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予以停權,截至目前工程採購之施工廠商因違反採購法101條第3款-「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及第8款-「查驗或驗收不合格,情節重大者」各有9家,分別處以3年及1年之停權處置。
 
工程會為營造工程清廉環境及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除簽署反貪腐宣言及主動抽驗材料品質外,為強化離島及偏遠地區工程品質,深入瞭解當地環境、文化風俗等特殊性,積極協助解決工程執行困難問題,另透過5場次教育宣導,輔導其工程品質之提昇,期望公務員能發揮能做、肯做、敢做,及公正清廉的任事態度,提昇政府廉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