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2012年提供1,037餘公頃國有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產署2012年提供1,037餘公頃國有地
新聞摘要
  • 2012年撥用6,653筆,面積1,037公頃,價值189億餘元,其中,無償撥用土地比例高達89%。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國產署表示,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本於公地公用原則,配合國家各項建設及地方發展需要,平均每年提供6千餘筆的國有土地,撥交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學校使用。2012年度完成撥用6,653筆,面積1,037公頃,價值189億餘元,其中,無償撥用土地比例高達89%。

另為積極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學校推動各項公共建設,提升行政效率,財政部已於2013年1月2日發布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簡化撥用作業程序,俾利各級政府機關快速取得公共建設所需用地。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國有土地屬全民資產,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學校無論是為了辦公空間、校地、公園、綠地或道路等使用需要國有不動產,都可以依國有財產法第38條規定程序申請撥用,該署一向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辦理撥用取得公共建設所需用地,以促進國家建設發展,提供人民優質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