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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第三航站2018年試營運
新聞摘要
  • 以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於2018年開放試營運為目標,優先推動相關作業。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2013年1月17日召開行政院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第三次委員會議,對於特定農業區變更、辦理地方說明會,以及桃園機場第三航站區總顧問招標等多項重要工作均取得重大進展。


為加速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江宜樺長指示「都市計畫及用地取得」、「開發建設」及「產業規劃與招商」等3功能分組確實依重新檢討縮短之期程推動各項工作,短期內國防部應於2013年6月底前解除禁限建限制,並請民航局提早辦理該基地範圍之區段徵收先期公共工程規劃設計作業,於2014年即發包動工。

在用地取得方面,江宜樺要求內政部加速特定區計畫審議作業,於2013年底通過後,即正式啟動區段徵收作業,辦理地上物查估、測量工作,預計2016年底即可取得機場北側第三跑道用地,2019年底完成全部徵收工作;另在開發建設方面,亦以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於2018年開放試營運為目標,優先推動相關作業。
 

在特定農業區變更方面,也有具體進展,對於土地徵收條例重大建設計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疑義,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已於2012年11月22日邀集相關部會協調,確定交通部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民航局及桃園縣政府隨即擬訂重大建設計畫書陳報交通部,該部並已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於2013年1月11日邀集相關主管機關召開會議審查,已原則同意認定為重大建設,交通部預計於2013年1月底前將計畫書陳報行政院核定。
 

有關桃園國際機場相關重大建設推動方面,機場公司已完成第三航站區總顧問的遴選,並與得標廠商「荷蘭商空港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團隊完成議價,後續將展開綜合規劃及建設計畫的擬訂工作。有鑑於未來桃園國際機場將有多項重大建設同步推動,為有效整合各工程之界面,有效管控整體進度,並確保建設方向符合機場園區綱要計畫及實施計畫內容,江宜樺要求機場公司應加速辦理「綱要計畫/實施計畫執行總顧問」招標作業,就桃園國際機場相關工程計畫進行通盤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