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存續期間為50年(圖:台北市政府都發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全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存續期間為50年(圖:台北市政府都發局)
新聞摘要
  • 基地位於復興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口西南側,面積約400餘坪,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特定商業區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針對管有的台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5-4、23及23-1地號基地,將採設定地上權旅館方式開發,已自2012年2月6日起招標文件公開閱覽。

北市都市發展局表示,基地位於復興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口西南側,面積約400餘坪(1,330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特定商業區,可開發建築面積約3,000坪,可開發房間數約200間,適合規劃一般觀光旅館或國際觀光旅館,為鄰捷運忠孝復興站之精華地段,將採鼓勵民間參與投資模式開發旅館,透過市有土地開發利用,提供住宿設施,以服務國內外旅客住宿需求。

全案採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存續期間為50年,得標人須與市政府簽訂本案開發經營契約與設定地上權契約,履行本案開發經營,並支付地租及地上權權利金。地租按當期土地公告地價5%息計收,地上權權利金之底價為新台幣18億元,得標人並應按得標之權利金及地租年息5%另外計收營業稅。

都發局提醒投標人,本案許可範圍為投資興建及經營管理該旅館及其附屬設施,旅館應列為必要之開發營運項目,其餘有關投標人資格、投標作業程序、評定方式及權利義務等事項,均明定於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