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爭取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保留新民院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宜蘭縣爭取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保留新民院區
新聞摘要
  • 立法院曾決議當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興建完成後,新民院區即行關閉,土地歸還政府」。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新民院區最近通過新決議「應保留作為醫療用途」宜蘭。縣長林聰賢建議中央,既然作為醫療用途,就該寫明保留新民院區,未來可與蘭陽院區搭配,作為發展醫學中心的整備基地。
 
衛生署表示,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新民院區是否保留一事,事涉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會議決議:「…蘭陽院區興建完成後,新民院區即行關閉,土地歸還政府」,該校前依該會議決議,修正蘭陽院區的興建規模為總經費20億元,設置急性一般病床400床及加護病床40床,並經衛生署於2011年1月18日以衛署醫字第1000260137號函變更許可在案。

依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於2012年11月26日至宜蘭勘查並研商該院蘭陽院區興建會議的結論,請教育部妥速編列陽大附醫蘭陽院區擴建第2期工程預算。新民院區應予保留,以符合地方醫療需求,請教育部協助。以上二個決議,由文化及教育委員會召委及委員於審查預算時,併入做為主決議。

衛生署表示,有關陽大附醫新民院區保留案,將等教育部評估結果配合辦理,如經評估需予保留,則該校應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規定提出計畫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