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慈BOT案因有捷運信義線東延段開發案而看好(圖:台北市捷運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
廣慈BOT案因有捷運信義線東延段開發案而看好(圖:台北市捷運局)
新聞摘要
  • 台北市政府採BOT方式推動之「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未如期取得建造執照,延宕社福設施開發。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仲裁結果認柏德公司應塗銷北市府交付的第一期土地地上權登記,北市府表示將儘速取回土地,並積極辦理後續開發事宜。

台北市政府採BOT方式推動之「民間參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及營運案」,於2009年6月15日與柏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並於2009年7月15日交付第一期土地予該公司。依契約約定,柏德公司應於合約簽訂後24個月即2011年6月15日前取得第一期土地的建造執照,因該公司未如期取得建造執照,延宕社福設施開發興建與推動期程,違約情事重大,北市府於2011年8月23日與其終止契約,並於終止契約後多次函催柏德公司依約塗銷第一期土地的地上權登記並返還土地,惟柏德公司拒不塗銷,北市府乃於2012年1月20日提付仲裁請求塗銷地上權登記。

仲裁結果於2013年3月1日出爐,判斷書內容敘及北市府勝訴原因有三:
一、該計畫案並無不可抗力事由或除外情事,柏德公司未能如期取得建造執照,實肇因於其持續不能提出妥善規劃,導致無法通過樹保、都審、環評等委員會審議,故無從適用展延規定。

二、柏德公司因自身專業或能力因素致時程落後,應自負其責,不得以北市府之協助未達預期效益主張減輕或免除其自身契約責任。

三、柏德公司於契約初期即怠於依興建營運契約所定期限取得建造執照,其能力與決心已不如所期,未來何時可取得建造執照及何時興建完工取得使用執照更不可期待,已嚴重影響本計畫案無法如期興建、營運以達成提供社會福利設施用地供公眾使用契約目的,是北市府主張柏德公司已構成違約,尚屬有理。

基於上述理由,仲裁結果同意北市府所請,依此結果柏德公司應塗銷第一期土地的地上權登記,返還土地予北市府。北市府表示將儘速取回土地,並積極辦理後續開發事宜,提供市民一個優質的生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