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財訓所二度招標,排除投標廠商至少3家限制。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景美財訓所二度招標,排除投標廠商至少3家限制。
新聞摘要
  • 政府採購法規定首次招標應有3家以上廠商,若流標而再標就不受限。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位於景美的財訓所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於2013年3月12日開標有2家廠商投標,因受限政府採購法第1次招標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得開標規定而流標。國產署將於2013年3月15日以原招商條件重新辦理第2次公告招商,等標期至2013年3月26日截止,訂於2013年3月27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第2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亦即即使只有1家合格廠商投標亦可開標,歡迎踴躍參與投標,該署並極具信心完成此次招標工作,相關訊息公布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可逕上網下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