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菸酒新板地上權案地上權50年可再續約20年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台灣菸酒新板地上權案地上權50年可再續約20年
新聞摘要
  • 權利金底價12.37億元,地上權50年,可再續約20年。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灣菸酒公司的新北市板橋區新板段三小段18-1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案第1次公告招商已於2013年1月25日截止投標收件,因無人投標,菸酒公司隨即宣布流標,經對招標文件內容檢討及作適度修正後,2013年4月24日再度重新公告招商。
 
台灣菸酒公司持有新北市板橋區新板段三小段18-1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最為精華發展的核心曼哈頓區-新板車站特定專用區內,東側緊鄰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及新北市政府、西側緊鄰凱撒觀光旅館BOT案,南側隔20米中山路與遠東百貨板橋中山店相鄰,基地區位優越,距離五鐵匯集之板橋車站僅300米,極具開發潛力。

基地總面積約727.07坪,形狀方整,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第二種特定專用區(商旅辦公區)」,建蔽率60%,容積率450%,基地現況做為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板橋營業處所使用,地上並有屋齡25年的五層樓建築物一棟,建築物總面積約900.33坪。
 
台灣菸酒公司為配合財政部國有土地活化策略並推動旗下土地資產活化再利用政策下,期望將此最優越土地交由民間投資人開發經營,透過民間活潑、多元整體規劃方式設計建築,持續建立國際地標、企業總部、零售及餐飲設施林立意象,共榮形塑再創新板橋車站特定區開發典範。

未來得標地上權人可依據都市計畫相關規定,開發經營(1)企業總部、一般事務所與自由執業事務所等辦公設施,(2)百貨商場、飲食店、超級市場、視聽歌唱場所等一般商業服務設施,(3)醫療診所、產後護理中心(坐月子中心)、健康檢查中心等醫療保健設施,(4)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等娛樂服務設施,(5)銀行、合作社、郵局、證券期貨交易所等金融郵電服務設施,(6)展覽館、戲劇院、音樂廳、實驗劇場等展演設施,開發項目多元,利於潛在投資人彈性組合規劃。
 
新北市板橋區新板段三小段18-1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案的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期滿後得標人可以續約一次,續約最長年限為20年,招標權利金底價為12.37億元,未來以權利金公開競標最高出價者為得標人,土地租金為當期公告地價總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