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稅務 繼承或受贈農地須列管5年 5年內出售須課稅 報導:MyGoNews廖賢龍 | 日期:2013-07-23 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於5年列管期間內出售免徵遺產稅之農地應追繳稅款 新聞摘要 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於5年列管期間內出售免徵遺產稅之農地應追繳稅款 推薦分享 FB line twitter 列印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經稽徵機關核定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如於承受之日起5年內將該農地出售者,應追繳應納遺產稅。 該局指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可免徵遺產稅,其目的在於獎勵承受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能將農業用地繼續作農業使用,惟為防止承受人於核准免稅後違規使用、廢耕或移轉等,有違租稅獎勵目的,故有5年列管期間的規定。 該局最近查獲1件遺產稅案例,被繼承人於2010年3月死亡,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主張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的扣除額,並經核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6款規定免徵遺產稅,等繼承人於2012年12月將該農地出售予第三人,該局乃函請繼承人於限期內回復所有權登記及繼續作農業使用,繼承人遂補報繳該農地的遺產稅120萬餘元。 該局提醒,經稽徵機關核准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除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外,承受人應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繼續作農業使用,否則將被追繳應納稅賦。 #mygonews #遺產稅 #農業用地 #遺產及贈與稅法 歡迎到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說說你的看法。 推薦分享 FB line twitter 看過本文的人也看了 : 財政部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 今年新買的房屋,房屋稅稅額如何計算? 豪宅落價!大直豪宅「國美大真」,每坪157.3萬 新店利多!安坑輕軌准了,2015年底全面動工 林欽榮:台北市目前的都市更新條例必須判死! 買氣仍在!7成民眾支持「買房好」,20-30歲最想買房 完整揭露!健全不動產稅制,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即將上路 立院通過!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稅法修正草案 記住數字!人口、戶籍變化,都會影響房地產發展趨勢 重購退土增稅5年內必須是自用住宅,否則追補稅款 30日閱覽排行 + 更多 最新即時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