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就要小心,房屋使用情形,影響很多「稅」
新聞摘要
  • 一開始就要小心,房屋使用情形,影響很多「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房屋使用情形不僅影響房屋稅稅額,還牽動地價稅甚或移轉時土地增值稅之稅額!房屋原供營業使用現已改為住家使用,為了自己荷包著想,請記得儘速向稅務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使用情形除了影響房屋稅核課之稅率外,也和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核課息息相關。例如,房屋原供營業使用,之後改作住家使用,未即時向稅務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亦未向國稅局申請變更相關營業登記等,造成該房屋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在未申請使用情形變更為住家使用前,該房屋坐落土地之地價稅或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則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適用。
 
稅務局提醒民眾,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變更日期如果是在變動月份15日以前,當月份的房屋稅就可以改按變更後的新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果是在16日(含本日)以後者,當月份的房屋稅仍將按原核定稅率課徵,次月份方可適用新稅率。故房屋有使用情形變更時,應儘速向稅務局申請,除可及早省稅外,亦可避免日後影響其他稅目之稅賦負擔。
 
MyGoNews 地價稅 土地增值稅之稅額!房屋原供營業使用現已改為住家使用,為了自己荷包著想,請記得儘速向稅務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使用情形除了影響房屋稅核課之稅率外,也和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核課息息相關。例如,房屋原供營業使用,之後改作住家使用,未即時向稅務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亦未向國稅局申請變更相關營業登記等,造成該房屋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在未申請使用情形變更為住家使用前,該房屋坐落土地之地價稅或移轉時,土地增值稅則無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