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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一生一次10%課徵土增稅
新聞摘要
  •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一生一次10%課徵土增稅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課徵土增稅,但應符合5規定。
 
這5項規定分別是: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
3.出售前1年內,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4.地上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5.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者,其建築工程完成應滿1年以上。
 
稅捐機關說明,申報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件,應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9欄「□本筆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1項至第4項規定,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方格內打「V」。如未於申報書第9欄方格內打V者,可於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申請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