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遺贈稅法第15條(視為遺產之贈與)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民法1138條繼承人或民法1140條之各順序繼承人(或是其配偶者),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法課徵遺產稅。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2022年起遺產稅免稅額由原來的1200萬元,調高為1333萬元,房地產是以公告現值計算遺產稅,所以遺產如果單純只有郊區一戶老舊公寓,通常在是免稅額內,免課遺產稅。但是,遺贈稅法第15條(視為遺產之贈與)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民法1138條繼承人或民法1140條之各順序繼承人(或是其配偶者),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法課徵遺產稅。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分享案例指出,故事就從這裡發生……媽媽已經往生,不幸的爸爸也在今年4月底過世,家裡的繼承人2男2女中,次男已經失蹤多年未連絡,生死未譜,老爸爸擔心銀行的存款變成遺產後,會因為找不到這個失去連絡的次子而無法提領存款,於是,在2021年12月底,將500萬元的存款,先行贈與給2個女兒,各受贈250萬元,了去了心願,老爸爸於2022年4月底往生了。剩下一筆鄉下的老宅地要辦理繼承登記,因為次男失聯多年,所以繼承人只有以公同公有先行辦理繼承登記。
 
當接案時,我們發現了次男失聯的故事,更發現2021年底老爸爸贈與2位女兒500萬元的現金。我們建議客戶先生補申報該筆500萬元贈與稅,避免老爸爸的苦心白費。
 
因為,按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規定,漏報遺產及贈與稅會有2倍以下罰鍰,當初老爸爸先將500萬元給2位女兒,是避免未來往生後,繼承人無法領到該筆存款,不是為了逃避贈與稅,扣除當年的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2022年調高為244萬元),剩餘280萬元以10%計算,應繳納28萬元,2倍的罰鍰可能是再加罰56萬元,女兒們也從善如流的提出申報,繳納贈與稅,免除罰鍰危機。
 
您是否也有相同的困擾,必須在被繼承人往生前提領存款,先行贈與的行為?如果超過贈與稅免稅額,記得要補申報贈與,以免被連補帶罰贈與稅。如果是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對於繼承人或其配偶的贈與,更要記得合併遺產稅申報。
 
記得,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有銀行存款,就有利息收入,有利息收入,銀行就會通報給國稅局,當銀行的利息收入不見了,國稅局會馬上知道,順藤摸瓜,將補繳稅單,連補帶罰送到你家。切記,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別跟荷包過意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