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劃設條件為內政部所訂定,大多為既有「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鯉魚潭水庫、永和山水庫、明德水庫)、「水庫蓄水範圍」、「保安林地」及「河川區域範圍」等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國土計畫法於2016年5月1日施行,將現行區域計畫制度分三階段轉換為國土計畫制度,第一階段由內政部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第二階段由苗栗縣府於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苗栗縣國土計畫」,第三階段預計由苗栗縣府於2025年4月30日前公告「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由內政部統一全國公布實施,原有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屆時將全面實施國土計畫制度。
 
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劃設條件為內政部所訂定,大多為既有「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鯉魚潭水庫、永和山水庫、明德水庫)、「水庫蓄水範圍」、「保安林地」及「河川區域範圍」等,皆原為相關主管機關(如:環保、水利…)依法劃定。如果鄉親土地被劃成「國土保育地區第1類」,原屬區域計畫法編定的可建築用地得繼續建築使用、合法農業使用土地也可繼續作為農業使用,在功能分區圖上也會特別註記,其合法權益不受影響,請鄉親放心,且鄉親自有土地產權仍為自有,政府不會徵收或購買。
 
苗栗縣府自2022年12月20日起辦理公開展覽30天,本案法定書圖分別陳列在本府工商發展處、地政處及苗栗縣鄉(鎮、市)公所供民眾閱覽,亦可至「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公告資訊」(https://bit.ly/3jNfxpE)及內政部營建署「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專區(https://bit.ly/3VHAYGt)下載電子檔閱覽,歡迎鄉親多加利用。如欲透過地段地號查詢個別土地之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草案)繪製結果,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公開展覽查詢系統」圖台查詢(https://bit.ly/3uEhR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