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架

棚架不論搭設在一樓或頂樓,都可被課徵房屋稅。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房屋不管在屋頂或一樓搭設棚架是很普遍的現象,都屬於可課徵房屋稅,但各縣市執行寬鬆態度不一,民眾房屋是否會被多課徵房屋稅,要視所屬縣市政府而定。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屬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但未設有門窗、牆壁的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所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民眾負擔,該類簡陋的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除了屋頂棚架外,大樓所設天井於頂層加蓋,如供防雨或僅供大樓出入通道使用,而未作其他用途使用,依法也免予課徵房屋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有關一樓地面上未設有門窗、牆壁的棚架,因供居民通行或置物的遮陽防雨使用,與保護屋頂的遮陽防雨使用不同,且一樓棚架可隨時變更使用,因此,此類棚架仍屬房屋稅課徵對象,依法應課徵房屋稅。依據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作為課徵對象,至於所稱建築物,依據建築法第4條,以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的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顯見房屋稅課徵對象絕非僅以有牆壁的構造物爲限,凡是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的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以及附屬於應徵房屋稅房屋的其他建築物,因而增加房屋使用價值者,均爲房屋稅課徵對象。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稽徵實務上,如經房屋稅籍清查發現,一樓搭建的棚架,已裝設頂蓋、樑柱雖無牆壁,亦屬房屋稅課徵範圍,應納入課徵房屋稅。但考量其簡陋程度,評價時均依桃園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第13點」簡陋房屋減成(最高減7成)規定,予以減價核定現值,併入原房屋稅籍計課房屋稅,通常增加房屋稅額確屬有限。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屋頂搭建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的棚架,屬可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應併同房屋核課房屋稅
。但未設有門窗、牆壁的屋頂棚架,除供遮陽防雨外,所能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為減輕民眾負擔,類此簡陋的棚架免予課徵房屋稅;除了屋頂棚架外,大樓所設天井於頂層加蓋,如係供防雨或僅供大樓出入通道使用,而未作其他用途使用,依法也免予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