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

2010年5月1日主建物與陽台、雨遮等公共建築附屬空間,將分開計價

【MyGonews衷柏宣/台北報導】建商神經要繃緊了!內政部規定從2010年5月1日起賣房子,主建物與陽台、雨遮等公共建築附屬空間,將分開計價,如果建商不依規定,將每次處以2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內政部推動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將從2010年5月1日起上路,規定主建物、陽台和雨遮要分開計價,內政部長江宜樺對於執行這樣政策相當堅持,表示如果建商沒有分開計價,不只消費者可以申訴,違反的業者,每次最高可罰20萬元,不改善還能連續開罰。

這樣的規定對於房價會有影響嗎?房仲業者表示,內政部的新措施,對打擊利用其他費用哄抬房價的建商,效果很有限。業者指出,硬要主建物與公設分開差異計價差,主建物價格一定會大增,建商表示,即使分開計價,房價也不會變低,反而主建物的房價可能上漲,促使房價上揚。

政府這樣的做法是對的,讓購屋者知道買房子的時候,主建物與附屬建物的價值各是多少,至於建商會因此將主建物的價格調高,那就在於消費者要不要接受,對於房價的合理性還是會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