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重創投資客,第一波焦點在新北市

奢侈稅重創投資客,第一波焦點在新北市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奢侈稅法案即將實施,在2年以內購屋的非自用屋主(以2011年6月1日前推算),也就是於2009年7月至2011年5月底前有置產者,且屬非自用,若要移轉,則會成為奢侈稅第一波的課稅對象。其中在新成屋方面,從數量推估還是以北中南三大都會區為最多,而其中,新北市過去2年成屋使用執照核發數量最大,這其中的投資客必然要趕在6月1日奢侈稅預定實施日期前,出脫手中不動產,業者預估,奢侈稅的重災區將再落在新北市。

太平洋房屋李珠華副總表示,依內政部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最新資料之統計,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全台發出的使用執照的住宅數有121,411戶,其中以新北市33,187戶為首,大幅領先其他縣市,大台中市18,136戶居次,往下依序為台北市的14,181戶,大高雄市的11,716戶,桃園縣的10,827戶,新竹縣市的9,489戶,大台南市的7,465戶,基隆市的1,505戶。

而從2010年7月到2011年2月間,全台發出的使照住宅宅數有51,182戶,前四名與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的結果相同,新北市仍舊以11,699戶居冠,第二是大台中市的8,992戶,第三是台北市的5,757戶,第四是大高雄市的5,701戶,而新竹縣市的4,294戶與桃園縣的4,212戶,相距不大,大台南市為3,097戶,基隆市為110戶。

太平洋房屋李珠華副總說,根據資料顯示出台北市、新北市、大台中市及大高雄市,這幾個大都會區中,仍為購屋者選購房地產之最佳首選。所以,離奢侈稅實施日期愈近,這些都會區中,若屬非自用型之購屋者,有可能會釋出物件,降價求售,期望盡快脫手,以避開奢侈稅的課徵。

此時,因市場已轉變為買方市場,自住型的買家,不妨考慮在6月1日奢侈稅課徵前的限期購屋黃金期中,多看屋,進場挑便宜好宅。奢侈稅預定提前到6月1日實施,此舉可減少市場觀望氛圍,有助市場之發展,買方、賣方可多了解市場環境變化,衡量個人條件與計畫,採取對自己有利的做為出手,相信都會成為贏家。

立法院院會於2011年4月15日三讀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也是俗稱的「奢侈稅」草案,預定6月1日起實施 ,依草案內容可知,即擬對持有2年內移轉非自用住宅,按實際交易價課稅,即買進後1年內賣出,將課徵15%的稅,買進後2年內賣出,將課徵10%的稅,並排除屬合理、常態及非自願性之不動產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