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廳將設定地上權招商

台中州廳將設定地上權招商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中州廳及其附屬建築群再利用案,在市府主要廳舍搬到新市政中心後,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為達到歷史文化保存與財務自償的目的,台中市政府目前正以辦理都市更新的方式取得土地後,再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的模式推動中,期望能為本區域尋求活化再利用的新契機。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配合該案辦理的都市計畫變更案,已於2011年4月15日送市都委會審議決議修正後通過,預計將於6月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都市計畫變更內容確認後將啟動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作業。

此外,為確立該案招商條件,台中市都發局指出,最近將把文化資產再利用規劃與原則提送文化資產審議會報告。未來基地依發展條件擬劃分為三種機能,包括古蹟活化區(第一種創意文化專用區)、複合商業區(第二種創意文化專用區)與社區再生區(第三種創意文化專用區)。其中,複合商業區(第二種創意文化專用區)於都市更新完成後將以設定地上權方式進行招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