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執行「4大水源特定區計畫」土地管制

新北市執行「4大水源特定區計畫」土地管制(照片提供:新北市政府)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水、空氣和陽光是大家都不可或缺的天然資源,為了保障「水源特定區」內的水源、水質和水量都能保持一定的水準且確保大台北地區自來水用水安全,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著手辦理(1)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2)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3)坪林水源特定區計畫及(4)新店水源特定區計畫等4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作業,並已經從2011年4月1日起公開展覽1個月,希望透過落實水源區周邊的土地管制,更保障重要的水資源。

為確保翡翠水庫與直潭淨水廠的使用壽命,嚴防水源與水質遭受污染,「水源特定區」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偏向較為嚴格的土地資源管制性思維,因而對土地使用方式多所限制,難免影響地主使用土地之權益。因此整個計畫將考量相關規定的公平與合理性,在維護環境生態及水源、水質的前提下,配套周全措施以兼顧當地居民生活及生產權益,並配合地方發展需要,重新審視現行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內容,務必要達到都市計畫的公平正義原則,實踐公共利益。

這次修訂的重點除了針對各特定區管制執行至今可能衍生的疑義和缺漏,來配合作必要修訂與調整外,並增加雨水貯留設施、地下室開挖率,同時對建築基地綠化植栽作明確的規定,另外對基地面積1千平方公尺且總樓地板面積大於2千平方公尺以上等5類「開發」行為,透過「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使水源特定區之環境更美好。

新北市政府已於4月中旬分別在烏來、坪林、雙溪與石碇等區公所和新店藝文活動中心舉辦過說明會,有部分民眾在公開展覽期間提供了一些意見與建議,城鄉發展局將提供給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希望訂定出一個更能保護「水資源」的規則,共同締造一個良好且永續經營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