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大巨蛋案7月可申請建照

遠雄大巨蛋案7月可申請建照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遠雄建設集團的「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遠雄大巨蛋案)獲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預估在2011年7月初即可申請建照。

遠雄大巨蛋案調降原設計建築量體修正交通規劃及相關配置設計後,獲得台北市府審議通過,未來將依環評審查決議辦理變更設計, 停車空間須依環評委員會通過之面積及數量設置,其地下第5層新設置之避難空間應配合需求規劃停車使用,且後續不得變更作為其他使用。 藝文廣場新增兩處挑空請取消以整合開放空間,維持廣場之完整與開放性。 廣告物應以建築物一面一處為設置原則。大巨蛋案在建築執照取得後, 本案應取得銀級以上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候選證書應於放樣勘驗前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六個月內取得。

 

台北市政府表示,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這次出席委員共計15位,達法定人數,且審議程序公開合法,遠雄建設集團位依決議修正完成後即可向都市發展局申請辦理核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