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局已撥75億元國有地供公家機關使用

國產局已撥75億元國有地供公家機關使用

【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國有財產局經管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在公地公用原則,積極配合國家各項建設及地方發展需要,平均1年提供1萬餘筆的國有土地,撥交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學校使用。2011年7月底止,已完成撥用4,890筆,面積947公頃,價值75億餘元,其中,無償撥用土地比例高達95%。

近年來,國產局除提供國有土地興辦各項建設外,也提供莫拉克颱風災後河川土石淤積之疏濬作業、校園重建及安置受災戶所需用地,對於救災工作有很大幫助。並配合文化資產保存需要,將古蹟及歷史建築基地及地上物撥交主管機關管理維護,有助於文化產業發展。

國產局進一步表示,國有土地屬全民資產,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學校無論是為了辦公空間、校地、公園、綠地或道路等使用需要國有不動產,都可以依國有財產法第38條規定程序申請撥用,該局一向積極協助各級政府機關辦理撥用取得公共建設所需用地,以促進國家建設發展,提供人民優質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