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會保護個人隱私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不動產交易採取「實價登錄」制度後,包括不動產經紀業者、地政士、權利人以及義務人等都應於買賣案件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的實際交易價格等資訊。民眾將可由查詢系統中查到不動產成交資訊,包括案例位置、房屋用途、構造、屋齡、交易面積,以及大家最關心的交易總價、單價等相關資訊。各界關切的個人隱私保護,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公布的資訊將隱藏買賣雙方的個人資料,例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都不在公布的範圍,請民眾毋需擔心。

在稅制方面,江宜樺說,將維持現行的不動產交易課稅制度不變,例如根據土地稅法及平均地權條例,地價稅依申報地價課稅,土地增值稅依公告現值課稅;房屋則依所得稅法課徵交易所得稅以及依照契稅條例課徵契稅。內政部強調,「不動產實價登錄」旨在促進資訊透明,遏止哄抬炒作,並不涉及賦稅制度的改變。

同時,內政部也公布「民眾對於房地產交易資訊透明化等相關議題的看法」民意調查結果。調查顯示,有近八成二的受訪者同意登錄房地產交易金額並且公布,可以讓交易資訊透明化,幫助民眾了解房屋資訊,方便買賣雙方議價;並有近七成受訪者認為能防止炒作房價。

至於房地產交易資訊公開程度,另有超過6成5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公布部分房地產交易資訊,幫助買賣雙方判斷合理房價。針對房地產交易實價登錄公開制度,調查結果顯示,有超過7成4的受訪者表示贊成,顯見民眾對此制度絕大多數持正面評價。

內政部於2011年5月1至3日委託「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公司」進行民意調查,以臺閩地區住宅電話為母體尾數2碼隨機進行抽樣,成功訪問1,086位成年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2.97個百分點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