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王

雲林縣2012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經雲林縣地評會議評議通過,訂於2012年1月1日依法公告,全縣地價最高的地方為斗六市大同路與愛國街交叉路口土地,每坪58萬元。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雲林縣2012年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經雲林縣地評會議評議通過,訂於2012年1月1日依法公告,全縣地價最高的地方為斗六市大同路與愛國街交叉路口土地,每坪58萬元。

地政處表示,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的公告土地現值主要是作為政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申報土地增值稅使用,並作為補償土地徵收地價之依據,相較於2011年,2012年全縣總調漲1.12%左右。

地政處說,全縣最高區段地價坐落於斗六市大同路與愛國街交叉路口土地,地價區段區段價每平方公尺17萬5仟元,換算土地1坪約58萬元。全縣最低地價則於四湖鄉第205號及口湖鄉第146號區段,位於離島式基礎工業區低於海平面之海域土地,區段地價每平方公尺只有5元。

地政處指出,雲林縣2012年度地價主要調整地區有新興發展地區、市地重劃區、農地變更建地及區段徵收已完成開發地區。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規定,公告土地現值必須逐年調整接近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為符合內政部規定之縣市政府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預計進度,雲林縣明年度全縣整體公告土地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必須達到82.80%以上,而經作業評議後為82.84%,相較於2011年,明年全縣總調漲1.12%左右。

會中,地評會同時評定明年度各項公共建設一般土地徵收,依循往例按公告土地現值加4成補償標準發給土地所有權人,另外,雲林縣明年度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整體開發地區,因考量土地所有權人享有領回抵價地,共同參與土地開發及增值的選擇,顧及其他開發區不加成往例的公平性,故評定不予加成。地評會最後也通過「雲林縣2012年度徵收土地有關農、林作物補償費及漁類、畜禽遷移補償費查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