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2012年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整幅度為3.18%
  • 未調整區段計2120個區段,約佔總區段60.83%。
  • 地王」仍為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水果攤)
台東

台東縣的「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
圖片提供:台東縣政府

【MyGoNews廖賢龍/台北報導】台東縣2012年的公告土地現值,業已由地價評議委員會完成評議通過,2012年全縣公告土地現值平均調整幅度為3.18%,台東縣的「地王」仍由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掄元,與2011年相同每平方公尺18萬1750元,最低公告現值為海端鄉鄰高雄縣及花蓮縣的林班地,每平方公尺27元。

據台東縣府地政處表示,在公告現值部份,由於年來房地產景氣低迷,在全縣劃分為3485個地價區段中,絕大多數區段地價維持100年公告土地現值未作調整,未調整區段計2120個區段,約佔總區段60.83%,因地價下趺而調降者有30個區段,約佔總區段0.86%,微幅調升者有1335個區段,約佔總區段38.31%。

依評議結果台東縣最高宗地地價公告現值,「地王」仍為位於台東市正氣路與光明路之角地(水果攤),並已蟬聯多年,每平方公尺18萬1750元,最低宗公告現值為海端鄉鄰高雄縣及花蓮縣的林班地,每平方公尺27元。地政處地價科指出,台東縣2012年期,土地徵收補償,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在地價加成補償成數方面,依照規定於本次評議公告土地現值時,以比照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提請評議委員會予以評定,其中一般徵收案全縣統一按公告徵收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加四成補償地價,區段徵收範圍之土地則按公告當期之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將不加成。

地政處說,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辦理,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對於轄區內之土地,應經常調查其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1月1日公告,作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