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嘉義市共劃分1,824個地價區段,較去年增加51個地價區段,未調整者有1,648個占總區段數90.35%,調升174個占9.54%,調降2個占0.11%。
  • 嘉義市2012年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達83.04%,已超過經內政部備查之嘉義市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預計進度82.9%之調幅。

】嘉義市2012年公告土地現值,已於2011年12月5日經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地王」仍由中山路兩側東起國華街西至忠義街商業區蟬聯。

【MyGoNews 林承志/台北報導】嘉義市2012年公告土地現值,已於2011年12月5日經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地王」仍由中山路兩側東起國華街西至忠義街商業區蟬聯,最低區段地價是八掌溪行水區,整體而言,因嘉義市持續加強土地開發運用,並積極推動特色產業及商圈等重大公共建設等利多,地價並未受奢侈稅影響,仍呈現微幅上揚趨勢。

嘉義市共劃分1,824個地價區段,較去年增加51個地價區段,未調整者有1,648個占總區段數90.35%,調升174個占9.54%,調降2個占0.11%,與去年地價相比,調幅略微上揚,總調整幅度0.26%。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0條規定,公告土地現值不得低於一般正常交易價值之一定比例,應逐年調整接近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嘉義市2012年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達83.04%,已超過經內政部備查之嘉義市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比預計進度82.9%之調幅。未來將努力使公告土地現值加速趨近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公告土地現值自2012年1月1日公告施行,作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及設定典權時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參考,並作為主管機關審核土地移轉現值及補償徵收土地地價之依據。

另依現行之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前項徵收補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其加成補償成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比照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於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評定之。」,市價徵收相關法律修正案雖經立法院於2011年12月13日三讀修正,但施行日期尚待行政院指定,在該法公布施行前,現行本市土地徵收地價仍暫依公告現值加4成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