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新北市政府推動「青年社會住宅」,從2012年1月11日起公告對外招商。
  • 若招商順利最快可以在2014年完成新北市首批民間參與經營的青年出租住宅。

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BOT招商啟動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推動「青年社會住宅」,從2012年1月11日起公告對外招商,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城鄉發展局繼2011年11月22日「新北市青年住宅興建營運移轉案」招商說明會後,參考與會的顧問公司、開發公司與建設公司代表等所提供意見,已完成招商文件並於1月11日上網公告招商,將公告90日,若招商順利最快可以在2014年完成新北市首批民間參與經營的青年出租住宅,造福在新北市打拼的青年。

整體的「青年社會住宅」計畫是一個國家政策,為了落實民生迫切所需的「居住正義」,貫徹「住宅法」的立法精神,實現「在地就業」、「在地就學」、「在地就養」與「在地樂活」的願景及推動「好家在新北‧有愛心最美」的理想,新北市政府運用有限的財政資源,希望吸引民間共同參與各項國家重大公共建設,除了配合中央期程及照顧經濟及社會弱勢的政策,同時落實照顧新北市民的美意,首推以服務短期過渡性經濟弱勢族群的青年,也就是20到40歲為主要對象的「社會住宅」BOT案,做為新北市推動整體住宅政策的起步。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指出,市府的美意是長遠照顧每一個在新北市打拼的年輕人,將優秀的青年留在新北市,提昇城市競爭力,營造安居樂業新北市。因此新北市政府與內政部營建署合作,共選定三重區大同南段、三重區埔段同安厝小段及中和區秀峰段共3處做為「青年社會住宅」的示範基地,其區位與交通條件良好,鄰近捷運及學校、公園等公共設施。這3處基地面積共約1.68公頃,使用分區皆為住宅區,建蔽率50%,容積率300%,初估總投資金額約21億元,大約可以興建約1千戶「只租不售」的「青年社會住宅」。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企建科科長張壽文說,招商公告在網路上可以查詢相關細節,其中有關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方面,「單一公司申請人」是指實收資本額應在新台幣5億元以上,「合作聯盟申請人」是指其授權代表公司的實收資本額應在新台幣3億元以上;而合作聯盟各成員總合不得低於新台幣5億元。在興建及營運年限方面,特許年期為興建3年、營運47年,在營運期間若績效評估良好者,得以優先訂約,期限以20年為限,於營運期屆滿時,再無條件將所有權移轉給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