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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如有因交易預售屋或購屋預約單(紅單)賺取價差,其價差為所得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應於次年併同其他各類所得報繳綜合...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繼承房地時,若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餘額,該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之房地現值部...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土地,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辦理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 ...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原出價取得之房屋產生之所得,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之財產交易所得(即非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之房屋交易所...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營利事業如在2019年間有交易屬2016年1...
房地稅務甲君來電詢問,最近個人因公司解散而遭資遣,致必須賣掉2019年貸款購入的房地,該出售房地所得是否可適用較低稅率課稅? 南區...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即使虧損也應於期限內辦理申報,如未依限申報,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第1項規...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持有期間超過2年之房地,非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應...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地如屬房地交易所得稅的課徵範圍,不論有所得或虧損,也不論自願或非自願性出售,都要記得在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次日起...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按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
房地稅務陳先生來電詢問,其於2016年度自其父親繼承取得高雄市苓雅區之房地,其2018年度出售該房地有課稅所得時,可否選擇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屋、土地等不動產,應注意屬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財產交易所得之舊制,抑或屬同法第4條之4規定房...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交易其於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2...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預售屋買賣在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前,其所有權仍屬建設公司所有,買方僅購得未來取得房屋及土地之「權利」,是相關交...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2016年取得並交易的房屋、土地或房屋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屋土地)適用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的案件,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無論產生交易所得或損失,均應檢具相關文件申報,...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合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來源所得者,均應依同條例第5條...
房地稅務依2016年1月1日起上路的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規定,取得房地後1年內即出售應適用最高稅率45%,持有期間超過1年未逾2年,稅率為35%,超過...
房地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