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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於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時,如將持有該房地期間所支付能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且...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接獲民眾詢問,被繼承人遺有水源特定區內土地,遺產稅有何減免之規定。該局說明,被繼承人遺有水源特定區內之土地,依水...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間因故無法一次繳清稅款,部分繼承人可向國稅局申請按其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先行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以...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2021年4月28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4條之4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個人銷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取得之房屋...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於申報遺產稅時,不動產價值應以死亡當期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死亡當期」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卻大有學問...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使出售之土地達到可供出售狀態而拆除地上改良物,所產生之損費及該地上改良物之帳面未折減餘額,應視為土地出售成本...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該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5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繼續作...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減少繼承人須另外籌措現金繳納遺產稅之煩惱,繼承人得以被繼承人遺產中之存款繳納遺產稅,如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可依遺...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之配偶如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主張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納稅義務人向稽徵機關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得...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國民,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受其扶養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等親屬,享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出租財產將租金債權讓與第三人,而由承租人將租金給付該第三人,出租人仍為該項租賃所得之所得人,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所發生之地價稅與房屋稅,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日後始完成繳納,應按被繼承人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之比例自遺產...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以不動產向他人抵押貸款,嗣後依借貸契約給付之利息,屬於債權人之利息所得,因債務人為個人,無須辦理扣繳憑單申報,該利...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分屬不同所有權人而共同出租時,該土地租賃收入及房屋租賃收入,均得減除43%必要損耗及費用。 &nb...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遺產土地設有地上權,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3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按公告土地現值減除估定之地上權價值後辦理...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個人自2021年7月1日起,因調職、非自願離職須出售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的房地,應符合財政部公告之態樣及條件,始得適用較...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繼承人間因故無法會同繳納遺產稅,可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先行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避免逾期辦理...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8款規定,營利事業因增建固定資產而借款在建造期間應付之利息費用,應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業人買賣預售房地時,因雙方交易標的是房地登記權利,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條規定之銷售勞務,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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