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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家鄉求學、工作的遊子們,承租房屋的租金支出可列為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額,因此要記得平常時就要妥善保留支付房租的相關單據,不是到了綜所稅...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邇來有民眾詢問個人買入土地,並以該土地與營利事業合建,以土地交換取得房屋,日後出售房地時,如何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簡稱...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之房地,其交易所得額或損失計算,如未提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證明文件...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規定,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
房地稅務暑假快結束了,學校即將開學,國稅局表示,註冊所繳納的宿舍費,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是採列舉扣除額方式申報,可加計於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節省稅負...
房地稅務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將財產借與他人(指的是納稅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以外之個人或法人)使用,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邇來迭有民眾詢問個人房地交易,如屬新制課稅範圍,即使交易虧損也需要填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嗎? &nbs...
房地稅務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各校即將陸續開學,本年度學生註冊時所繳納的宿舍費,於辦理201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列報房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房地稅務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凡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出售屬於該制度課稅範圍之房屋、土地,依持有期...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已開始實施,該局經常接獲納稅人詢問出售不動產,是否一律依新制規定課稅。 ...
房地稅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資購買土地,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因該個人非土地之所有權人,僅取得對登記名義人有隨時終止契約返還土地之請求權,屬債...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屋未依實際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經國稅局通知輔導補申報及補繳稅款者,倘逾期或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其以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得列報購屋借款利息...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土地,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出售者,...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上路後,為鼓勵民眾換購自用住宅,如於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者,...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業於2016年1月1日施行,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5目規定,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
房地稅務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已明定,個人將財產借予他人使用,須能提出經公證之無償借用契約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
房地稅務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自2016年1月1日起交易下列房屋、土地者,其交易所得按新制課徵所得稅:(1)201...
房地稅務王先生來電詢問:2016年度將其所有房屋以每個月2,000元便宜出租予妹婿開設之公司使用,該公司已開立免扣繳憑單24,000元,請問2017...
房地稅務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起已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屢有營利事業來電詢問新制課徵範圍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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