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 20110年12月底所列管建築貸款及購置住宅貸款加計修繕貸款集中度較高的17家銀行,列管貸款項目餘額合計3兆6,883億元。
  • 本國銀行「以土地為擔保品之放款餘額」自2011年起成長趨勢每月逐漸趨緩,至2011年10月底已呈現負成長(-0.08%)。
金管會表示,本國銀行對土地放款至2011年10月底已呈現負成長。
【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金管會指出20110年12月底所列管建築貸款及購置住宅貸款加計修繕貸款集中度較高的17家銀行,列管貸款項目餘額合計3兆6,883億元,較2010年12月底減少165億元,如以銀行法第72條之2放款歸類調整前2010年12月底餘額計算,減少金額達1,517億元,顯示政府針對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的監理措施已顯現成效。

金管會表示,根據調查「以土地為擔保品之放款餘額」指借款人提供以「土地」為擔保品的放款(如:商業、住宅及工業用地、農、林地…等,並不包括建築物),其資金用途不限購置土地或以興建房屋為目的,尚包括週轉金或其他用途等,借款對象亦不限於建設公司,與政府控管銀行承作不動產貸款集中度風險,以放款資金用途屬建築貸款及購置住宅貸款加計修繕貸款為監理指標不同。

此外,金管會表示,本國銀行「以土地為擔保品之放款餘額」自2011年起成長趨勢每月逐漸趨緩,至2011年10月底已呈現負成長(-0.08%),並無公股銀行辦理不動產放款與政府平抑房價政策方向背道而馳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