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等7 個機關經管之部分閒置土地尚未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其活化作業進展緩慢,不利於國有土地後續開發使用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國防部等7 個機關經管之部分閒置土地尚未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其活化作業進展緩慢,不利於國有土地後續開發使用
新聞摘要
  • 國產局2010及2011年度財產售價審定決算數分別為244 億餘元及207 億餘元。
  • 僅約各該年度預算數432 億餘元及359 億餘元之56.59%及57.66%。
【MyGoNews林承志/台北報導】審計部發布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針對全國土地政策大檢討發現,部分機關經管大面積國有建築用地,現況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之數量頗多,且活化作業進展緩慢。此外,停售大面積土地後,國產局歲入短收近5成,大幅衝擊國家預算,如何不出售又能有效運用國有土地成為政策制定的一大難題。

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彙總清理活化計畫執行成果記載,各中央機關清理所得之大面積國有建築用地共有3,141 處,土地2 萬餘筆,面積6 千餘公頃。現況有閒置(指空置未使用)、低度利用(指建築改良物已逾耐用年限、未逾耐用年限但管理維護成本過高、建築容積率未達法定容積率50%者)及不經濟使用(指使用成本過高、面積過大等不合經濟效益)情形者,計有1,214 處(占38.65%),土地9 千餘筆(占46.58%),面積3千餘公頃(占49.04%)。其中閒置、低度利用及不經濟使用情形達10 處以上者有國防部等9 個機關,顯未有效利用經管之國有建築用地。

國產局於2011 年5 月26 日、11 月11 日及12 月23 日就清理結果列有「閒置」使用類別之大面積建築用地,進一步篩選「均屬閒置類別」且「全部為國有」等之建築用地,通知各該主管機關督導所屬管理機關辦理活化作業,惟目前仍有國防部等7 個機關經管之部分閒置土地尚未申請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或擬具使用計畫,其活化作業進展緩慢,不利於國有土地後續開發使用,及前述變產置產、永續財源目標之達成,亟待檢討改善。

此外,本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收入審定決算數639 億餘元,較預算數792億餘元,減少152億餘元,主要係國產局預算執行率偏低所致。查國產局2010及2011年度財產售價審定決算數分別為244 億餘元及207 億餘元,僅約各該年度預算數432 億餘元及359 億餘元之56.59%及57.66%,因邇來財政部為因應社會各界對國有土地永續利用之期許,調整國有土地出售政策及限縮得出售之國有土地範圍,致財產售價收入未達預期。

國產局雖已積極推動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釋出土地權利與民間合作開發等方式活化運用國有財產,期增裕國庫收入,但2010及2011年度國有非公用財產收入(含售價、租金、權利金等收入)約為298 億餘元及257 億餘元,其占整體國有非公用財產收入之比率為17.90%及19.50%,相較於財產售價收入(2010及2011年度分別為244 億餘元及207 億餘元,約82.10%及80.50%),國有非公用財產收入仍以售價收入為大宗。

依據國有非公用財產產籍資料報表分析,國有非公用土地計有143 萬餘筆,面積21萬6,971 公頃,其中可供利用之土地約計97 萬餘筆(錄)、面積16 萬4,499 公頃;已為出租、出借、委託經營、委託管理、採取土石、設定地上權及改良利用等運用者7 萬8,885 公頃,占前開可利用土地之47.95%,利用率未達5成。

因此,近年來政府雖積極推動大面積國有土地之開發業務,惟成效尚未顯著,允宜加強規劃國有土地之多元活化運用,使國有土地達地盡其利,兼可創造永續財產孳息,增裕國家財政收入。